北京:票贩开庭哭述贩票过程 "上家"坚决否认
2008年02月21日 16:06 来源: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
今日上午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倒卖车票罪案进行了开庭审理。
据检查机关指控,2007年7月19日11时许,被告人曹本强伙同周明宇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世纪坛医院门口,以人民币1万元的价格向他人贩卖11张T69次北京西至乌鲁木齐的火车票,票面价格人民币6937元。被告人曹本强、周时宇于同日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法庭上,被告人曹本强哭着讲述了他贩票到被抓的过程。他承认他以前也曾倒过几次火车票,每次都是从被告人周明宇处购得,并从每张票中获提成50元,这次也一样,他在接到买票人的电话后,找到周明宇拿了这11张票,本来买票人要卖12张票,他只拿到11张,周明宇说晚上才能拿到最后一张,双方商定先拿到这11张票并当场支付7800元,之后晚上再拿最后一张,并支付最后的2200元。买票人在拿到票后,载着曹本强到火车站售票点验票,而此时的曹本强却感觉这两个买人像是警察,于是下车就跑,最终被买票人抓住,当时正赶巡逻民警经过,于是将其带至派出所。而他所倒卖的票经鉴定为真票。
庭上,被告人曹本强表示认罪,并一再强调:“我说的都实话!”“我只念过半年书,我不会骗人的!倍桓嫒酥苊饔钤虮硎静蝗献,称不是自己将票交给曹本强倒卖的,对于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则表示:“与事实不符!钡杂谠谕ド纤档幕坝朐诠不夭环保蛞辉儆谩拔姨砹!”来推脱。当陪审员问他为什么对于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不敢承认,他称:“这事儿就是干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儿,有什么不敢的!”
而且在庭上,周明宇聘请的律师也为他做了无罪辩护,并要求当庭释放她的当事人。
法官尚未对此案作出判决。
【编辑:朱鹏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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