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院:案件裁判不公的社会放大效应不容忽视
2008年03月15日 15:00 来源: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
中新网3月15日电 今天下午,中国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就“司法公正”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。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介绍,日益增多的司法需求和司法能力的相对不足,使司法公正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。
张军介绍说,尽管我们的法律制度空前的完备、法官的素质空前的提高、审判的管理空前的严格,但是,公民提起诉讼也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多。今天的纠纷和过去不一样,过去只是判断一个是非,胜诉是第一要义。而今天,每一个诉讼后面都有巨额的利益。公民个人诉讼少则几千、几万,多则几十万、上百万,百分之几的赔付率就可能相差几万、几十万的金额。因此,仅仅胜诉还不足以维护自己的利益,还要实现更多的赔付率,还要实现执行到位。司法公正问题也确实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。
张军指出,少数法官的素质还有待于提高,司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的增强,社会的司法环境还在进一步地改善。在这个过程中,有些案件执法不公,个别法官违法、违纪,导致案件裁判不公,虽然是极个别,但是社会放大的效应不容忽视。
张军表示,在今后的司法审判过程中,人民法院要继续狠抓队伍建设,继续坚持司法改革这个动力,把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地打牢,确保在审判工作中进一步地实现司法公正。(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)
【编辑:王赛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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